電視盒品牌OVO日前宣布跨足行動領域,將提供手機跨螢收視以及語音搜尋等服務,近日便推出新一代藍牙無線喇叭- S2音樂隨行杯二代,鎖定追求隨身好音效的行動族群。除了強化人聲的專屬調音、方便攜帶、防潑水,以及聲控點歌等特點,還支援藍牙Mesh一鍵配對。只要購買兩顆S2,很輕鬆就能建置環繞立體聲,從此想要環繞音效追劇或是雙聲道聽歌,不用忍受戴耳機的不舒服,透過S2擁有行動好聲音!音樂隨行杯 隨處可掛更動聽首創好聲音帶著走的音樂隨行杯概念,隨附專屬隨行杯扣環,隨處可掛,方便攜行。擁有音樂隨行杯,可立即把手機或筆電的音樂、影劇、新聞擴大放出來,不只有更好的音質,還可和親朋好友一起分享,成為人群中的焦點!OVO S2音樂隨行杯二代,體積縮小28%,高度減少 43%,新一代隨行杯扣環,進化成可拆卸與貼心大小頭設計,攜帶更方便。採用頂規功放晶片,效能較前一代提升33%,挑戰同級最大音量。在前一代廣受好評的專屬調音基礎上,人聲再強化,更適合聽流行音樂、追劇或聽廣播。支援藍牙Mesh一鍵配對 傳統單聲道喇叭會將音樂或電影的左、右聲道揉合在一起播放,因此容易出現兩個聲道混雜、層次單調的狀況。OVO S2音樂隨行杯二代支援藍牙Mesh技術,只要配對兩個S2,就能讓左、右聲道分別透過其中一個喇叭播出,形成雙聲道立體聲。兩個喇叭隨環境自由擺放位置,還有不同的音效感受,走到哪都可帶著行動劇院出場。想要用立體聲聽音樂、追劇,不用再將就手機或筆電的內建喇叭音效,也不用忍受耳機戴久不舒服的問題!內建 1500mAh 大容量電池,續航力高達8小時。延續前一代防潑水設計,無論到海灘戲水,還是露營野餐,都可和親朋好友一同享受更好、更方便的聽覺饗宴!現在還贈送免費6個月的「聲控點歌」服務,手機下載「小叭聲控」APP,KKBOX或YouTube用講的就可以搜尋歌曲及影片。OVO S2音樂隨行杯二代,原價1,290元,現正特價 899元,一次購買兩顆升級立體聲,原價2,580元,上市推廣價 1,49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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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大火至今,眾多塵爆傷友不時仍須承受外觀改變帶來的乘車側目、租屋刁難、求職受阻等社會偏見,隨著塵爆日漸遠離、下一代逐漸出世,傷友幼兒自小的正向心理養成更形重要。新光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張嘉紋表示,傷友小孩的自我認同和接納如果不夠,當腦海浮現我的爸媽怎麼跟別人不一樣問號時,心理可能完全被擊潰,變得自卑,必須自幼培養他們的自我認同感,提高免疫能力。外表不是一切,每個人都會說,但不能否認的是,外表在人我的第一眼,總是最惹人在意。身為傷友父母,為避免傷痕延燒到小孩,幼兒教養上,除了教導生活自理,更要多一分心力放在心理建設上。從小認識自己 理解人我的不同張嘉紋表示,傷友小孩從小要學會認識自己和接納自己,這個自己除了自我外,還包括自己的家庭、爸媽,也就是讓孩子慢慢理解人我之間的不同。孩子在3歲前,對於社會的評價、美醜、好壞,其實還沒有建立,尚處於一個比較自我中心的階段,他們不太會去評價別人,但當他們越來越大,到了小班、中班,語言發展越來越好,就會陸續出現孩童跟孩童間的狀況,如對傷友父母的傷勢作直接或評價式的描述等等。張指出,對於幼兒,其實不需刻意向他解釋爸媽燒燙傷或身體障礙之類的話,不妨透過親子共讀心靈成長類的繪本,慢慢打開他的心胸,等到他有自我認同感後,也比較不會受到別人的言語動搖,而覺得「爸媽怎麼長得那麼奇怪」。共讀繪本是最好的解釋 瞭解不一樣也很棒張嘉紋舉《我和別人不一樣,也很棒!》繪本說,「這個故事在描繪一個小孩早上起來,突然發現自己頭上長了兩隻角,一開始覺得很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很難過,因為他變得跟原本不一樣,別人看到他也覺得很不一樣;但是後來他慢慢發現,其實有這個角也還不錯,可以做很多事,也可以幫他很大的忙,同時瞭解,每個人都有一些不同的地方。這本童書在闡述,有一天你發現和別人有不一樣的地方,怎麼去思考這個不一樣,可不可以去接納自己的這個不一樣。向孩子講這樣的故事,是要讓孩子知道別人和我之間,或是我跟別人之間,就是會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譬如說每個人長得不一樣,如同你的爸媽跟別的爸媽不太一樣,你怎麼去想像這件事情,或是怎麼去看待,都可以用故事去解釋這件事情。」自我認同良好 和別人不一樣也沒有關係自我認同是清楚看到自己跟別人的不一樣,並接納自己,張嘉紋強調,我們在被別人喜歡之前,一定要先喜歡自己,當孩子對自己的接納度低時,又當聽到別人說「你的爸媽怎麼長得跟別人不一樣」,孩子的自我認同感可能就會完全被擊潰,心裡浮出「對啊!我媽媽怎麼跟別人不一樣?」而變得很自卑。但一個自我認同好的孩子,會知道大家其實都是不一樣,所以在他們年紀小的時候,要讓他們慢慢知道自我認同的重要;其實,自我認同每個孩子都要學,不是創傷家庭的孩子才需要,孩子的自我認同度高,就會知道其實我和別人不一樣也沒有關係。張嘉紋舉另外一本與燒燙傷直接相關的繪本《大象亮亮》表示,亮亮是一隻被燙傷的大象,身上疤痕讓他常常沒自信,也讓大家有些不敢靠近,很自卑;內文的描述很真實,有些動物看到他的傷口,覺得他很可怕、好恐怖,讓他傷痛外倍感孤單。經由故事的鋪陳,我們最後看到大象如何在人助、自助中走出來,文末並有燒燙傷觀念的知識,對傷友父母來說是一本相當直接受用的幼教童書。自1歲起一起閱讀 多多選擇人我差異類張嘉紋建議,孩子1歲開始就可以慢慢導讀繪本給他聽,比較有故事性的可以看到幼兒園畢業都不成問題,一本書可以利用不同的說法、切入點一再共讀,千萬不要因為小孩要上學,才大量共讀這類繪本,共讀應是大量且分散,一方面培養小孩從小的閱讀習慣,另一方面,讓他從書裡面去學習自我認同。對於繪本的選擇,張認為,繪本的內容只要是在講述人我的差異都可以。以前很多繪本都是以動物為主角,現在有一些則以人為主,人的顏色也不再都是單一皮膚色,有些可能是黑人,選擇可以多樣,但不變的目標是,帶孩子明瞭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地方。或是有些繪本,不是在描述人我差異性,但父母也可以試著從圖畫裡面找一些線索,跟孩子作延伸討論。拉近人我距離 父母一起去「上學」除了自小灌輸幼兒的自我認同,隨著小孩步入幼兒園、小學階段,傷友父母也要跟隨腳步,一起去「上學」。張嘉紋說,「很鼓勵傷友父母走進學校,原因在於人跟人的接觸愈頻繁,對你就更熟悉,你我距離拉近,就不會覺得你奇怪或恐怖,對於幼童來說就是這樣。大人看到傷友父母第一眼,或許會視而不見或迂迴相詢,但幼童卻可能因好奇而直接詢問,『你的臉、手或腳怎麼了?』備好突襲式回答 突兀、隔閡變不見傷友父母可以開始練習如何陳述自己受傷的過去,哪天被「突襲」,正好可以大方和孩子的同學聊聊這個傷,接受發問並回答,等小孩都瞭解你,就不會再問或怕;透過這種方式,也讓小孩真的體驗到,社會上有很多不一樣的人,看起來可能不一樣,但還是可以變成我們的朋友,或和我媽媽一樣會講故事給我聽,讓小孩子找到一些共同的連結,自然不會覺得傷友父母很突兀。傷友父母走進學校,就是多多參與小孩學校的公共事務,例如幼兒園、小學都會有的故事媽媽、志工爸爸,傷友父母成為志工團隊後,一定會接觸其他志工,同團志工也將同時被教育,而彼此瞭解愈多,隔閡就越來越少。」以身作則 成就互相學習歷程傷友父母的以身作則,對小孩也會發揮的正面影響力,張嘉紋解釋,傷友父母在自己孩子面前,具體示範接納自己的狀態,孩子看到後也會去學習;例如當小孩同學天真無邪問說,「你為什麼看起來那麼恐怖?」進而看到自己父母不閃不避,落落大方說明,孩子也就愈能夠接納自己,這是一個互相學習歷程。張指出,傷友小孩自小培養自我認同度,長大後,就算父母不再去學校,就算聽到別人無惡意的描述父母外觀,也不會覺得這是一件隱諱的事,因為他已經有很高的自我認同感,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而自卑,更可以坦率解釋父母受傷的前因後果。張嘉紋小檔案現職:新光醫院精神科臨床心理師東吳大學心理系兼任講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約聘臨床心理師學歷:東吳大學心理系研究所臨床心理學組碩士經歷:新光醫院復健科早期療育臨床心理師新北市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兼任臨床心理師更多 TVBS 報導浴火情深系列1》燒不斷的紅線 浴火淬鍊更見情深 浴火情深系列2》她說的話他沒忘 譜成求婚進行曲 浴火情深系列3》創業、家庭兩頭燒 挫敗中學習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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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陳述恩(司法實務工作者)「以核養綠」公投申請案,領銜人黃士修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再送件與補件爭執,隨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月17日的裁定,讓爭議暫告一段落。高等行政法院(難得的)儘速作出假處分裁定,適時發揮了司法「定分止爭」的功能,著實值得喝采。觀察近日有關送件、再送件、補件等議題,明明是法律問題,但除了在高等行政法院兩造(黃士修與中選會)有稍微真刀真槍的在法律辯論之外,太多的發言都沒有盯著法律看,實在令人感到可惜。得先說明的是,人民參與公民投票與否,涉及人民的參政權,除非你能把眼睛蒙起來,說公民投票法第7條「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的規定不存在,否則依公投法所定公投案的連署成案規定、投票資格規定,怎麼可能不是憲法上、法律上的政治性權利?對這種權利限制、侵害怎麼可能不受到法律保留原則(要限制,就必須有法律依據)的保護?我們如果仔細看現行公民投票法,有關連署人名冊送件的規定只有出現在公民投票法第12條第2項:「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應由提案人之領銜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或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逾期未提出者,視為放棄連署。」換句話說,依照法條的規定,唯一對提出連署人名冊之限制,只有「提案人之領銜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或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就「如何」向主管機關提出,如主管機關要求,(1) 只能在上班時間提出,或是 (2) 只能送交至中選會指定的點交查核地點,那也還在法條合理的解釋範圍之內。但若中選會硬要說(不管透過什麼形式),提案人於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次日起六個月內「只能一次」提出全部連署人名冊,則是明顯的超出法律條文文義—法律什麼地方規定,只能送件一次?而且要全部送件完畢?提出連署人名冊,屬於公民投票案成案與否之關鍵行為,所以中選會上述的任一種行政行為都對法律賦予人民公民投票權「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應該是中立客觀的獨立行政機關竟然帶頭違法行政?中選會還說,如果准許多次送件,會增加後續行政作業尤其是送交各地戶政機關查核不便。是的,為了讓行政程序流程方便,我們的確容許行政機關在行政程序上用表格、分類(如健保納保薪資分成不同級距)的方式舉措。但行政程序的方便,不能成為用來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的理由。換言之,中選會真的覺得這樣很麻煩,那只能請行政院提案到立法院修法,自己用「方便」為由就硬幹,這種抗辯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有人用考試交卷做比喻,認為「以核養綠」公投連署在第一次交卷(第一次送連署名冊)後,就不可以再第二次交考卷。用交考卷當作公投提案的比喻其實是引喻失義。以考試來說,在交卷那一刻就生死已定,成績好壞全憑考卷答題情況。但公投提案則不同。公投就算成案,也不代表提案方即獲得政治法律上的勝利;反之,反對方也可以在實際公民投票當天,盡力政治動員去否決該公投的提案。換言之,公民投票真正的戰場是在實際公投那一天,而不是在前面的提案階段。如果真要用考試當作譬喻,比較好的類比,應該是公投提案類似考試的「報名」。法律條文已經明白寫著,從向報考機關說「要報名」(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或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後,六個月內要繳交「報名資料」(公民投票案連署人名冊)。也就是說,這六個月內,報名資料是一份一份的來,還是全部一起來,還是有些先來有些後來,至多造成收件單位的不便,但只要是在六個月內,應該都沒有逾越報名期限才對。退萬步言,假如真的用考試交卷做比喻,正副監考官在整場考試過程中,不管法律條文的規定,各自分別在不同場合向媒體或立委放話,次第改變並減少考試收卷的時限,這又是一場什麼奇怪的考試呢?另一個問題是:那如果有第二次、第三次的送件,後續的「依公民投票法第13條規定查核人數不足30天通知補提」的「起算日」要從何開始?這裡的確存在不同的法律解釋空間,也可能是個法律問題。但別忘了公民投票法第12條第2項已經設定了6個月的上限,在提案人之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後6個月內,提早「關閉」收受連署人名冊大門的行政舉措,都是明顯限制人民法律上參與政治的權利,我們對不該容忍這種行政舉措,以嚴守法律界線。然而,由法律、政治博士學者專家組成的中選會正副主委及委員們,在這種法律ABC上卻不能站住雙腳,實在令人感到可惜。臺灣實行公民投票的經驗相當不足,最近為了公投綁縣市長選舉的確暴露出許多問題,其中有心人士(意圖)干擾連署結果,用死亡連署、幽靈連署、亂寫連署的方式衝高連署總數但卻有大量無效連署,尤為著例。如果要讓戶政機關早一點參與(如國內只能憑身分證到有連線的戶政機關列印連署書,海外必須憑有效護照才能在駐外辦事處列印連署書),或許可以減輕行政查核的重擔,但也會增加連署成案的困難度。但無論如何,嚴守法律原則,「『以誠信方法為行政行為』,並應「注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才是正途。有個不能說的真相是,如果代議民主(也就是立委諸公)做得好,直接民主(公投)的功能就不是那麼顯著。臺灣這次一口氣冒出這麼多個公投,然後產生更多的問題,某程度來說也是對立委諸公表現滿意度的照妖鏡。法律不應該為特地政治立場服務,在政治混濁的時期,法律人更應嚴守法律原則,這才是法治國理念設計之目的。筆者衷心期盼中選會以及後續可能產生行政訴訟程序中不同角色的法律人,保有法律人良知,蒙上正義女神的眼罩。 更多論壇文章 鐵路車輛中不應使用任何類型的安全帶 為禍更烈於「史上最貪女檢」的檢察官 經驗多了再換工作,為何薪水越換越少? 「又老又窮」換黨就能「年輕又有錢?」 中國私營企業恐慌蔓延______________【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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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劉哲岳台北報導】「告別過去往前走!」F.I.R(飛兒樂團)主唱飛(Faye、詹雯婷),24日舉辦加盟亞神音樂記者會,現場由黃子佼主持,並找來同門師姐楊乃文站台。昔日戰友陳建寧、黃漢青也送上花籃表示祝福。飛表示感謝並說,大家當生命共同體好多年,她認為,三人的關係是第一優先,現在只是換種方式表演而已,也祝福對方在音樂路上繼續前行。今年2月飛在臉書PO文,被無預警刪除粉絲團管理員資格,對此她在記者會中回應說,當下她其實很納悶,也在三人共同群組中問「為甚麼把我刪了」,團員則表示有新計畫。飛眼眶泛淚的說,雖然她能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如果能知會一聲會更好。而當初沒有出面就是怕有言論產生加害者與受害者,現在事情過了就過了吧。她也提到,當初組團是為了做音樂,但到現在對她而言,三人的關係是比較真實的事情,其他的就不勉強了,也希望昔日戰友能找到合適的團員,並好好溝通。至於是否會恨他們,飛表示,大家真心相處這麼久,恨起來也太痛苦,不如祝福彼此都能找到前進的方向。被問到是否有新戀情,飛表示,經歷之前公開的教訓,她不想再公開任何感情了,之前公開是因為開心,但這是一體兩面的事,就像讓不是公眾人物的對方承受太多與論壓力,現在她覺得,如果真的很愛一個人,就要保護他,不要讓他承受太多事情。最後問到身邊是否有人照顧她,她嬌羞表示,有個很好的朋友,但是還不算男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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